三是农村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共安排了178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解决315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235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00个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和51个牧区水利项目建设;安排了33处大型排涝泵站的更新改造。全年水利血防专项投资达到4.15亿元,解决了血吸虫疫区19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山东省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大力发展跨区域规模化集中供水,建成万人以上供水工程800多处,受益人口1820万人。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和千库保安工程均已提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水利规划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面展开
针对水利规划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流域综合规划相对滞后的问题,各级规划计划部门把规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规划协调和衔接,不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
一是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面展开。2007年初,国务院召开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规划修编任务。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各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思路和任务分工均已确定,提出了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任务书,核定总经费3.24亿元;我部逐一批复了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任务书。落实了规划经费,2007年安排6000万元,2008年已落实1.6亿元。完善了组织协调机制,全国、流域和省(区、市)均建立了责任机制、协商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外业查勘、技术培训、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规划修编已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黄委正准备与各省区和有关单位签订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目标责任书。松辽委制订了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原则与标准。全国1/3的省份成立了以省领导为组长的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江西省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副省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全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福建完成了全省68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及跨地市河流综合规划的审批工作。四川省岷江、沱江等河流综合规划已经启动,初步规划成果基本完成。湖南省落实了2000万元经费用于流域综合规划修编。
二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稳步推进。2007年,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工作重点是全国和流域规划成果的形成、完善、协调。完成了全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成果上报工作。提出了全国和各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初稿,部署了规划成果的行政协调工作。目前,各流域机构正在抓紧流域与省(区、市)规划成果的汇总、平衡和协调。组织了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受水区水资源配置规划的编制。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取得重要成果,完成了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河北省已完成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及13个专题研究的审查工作。
三是重点规划审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针对规划协调难度大、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加大了规划审批的协调力度。国务院批准了4项水利规划,是近年来国务院批复水利规划最多的一年。国务院批复了珠江流域防洪规划,海河、松花江、辽河、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也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均可批复。长江、黄河、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正在有关部门会签,近期有望上报国务院。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联合印发。水利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保障珠海澳门供水安全专项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珠江河口澳门附近水域综合治理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成果已上报国务院。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全国大型水库建设规划等正在抓紧上报国务院。
四是各地水利规划工作得到切实加强。江苏省启动了全省水系规划,优化水系布局,界定河道功能,科学布设饮用水水源地及污水排放口,划分河道等级,划定河道蓝线,明确分级管理职能,并研究提出了江苏省水利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管河道和中心城河道蓝线规划方案基本完成。天津市编制了水系联通循环、再生水资源利用、围海造陆防潮、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等规划。山西省完成特大干旱年应急水源规划,以保障特大干旱年基本用水需求,同时解决煤矿采空区群众生活和工业用水问题。辽宁省编制完成了一批跨地市中小河流规划,有序指导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黑龙江省加快三江平原水利综合规划,为开发当地水资源、建设水稻商品粮基地提供保障。西藏自治区开展了重点河流综合规划、冰湖灾害防治规划等工作。
五是重大水利专题研究取得重要成果。围绕全国、流域、区域水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了一批重大水利专题研究。在全国层面,重点开展了水利投融资政策研究、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初步研究提出不同主体功能区水利发展政策。在流域层面,针对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中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长江洞庭湖综合治理、引江济渭入黄、淮河河湖关系研究等工作,海委研究提出了海河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近期实施方案。在区域层面,组织开展了长江三角洲、新疆、青海藏区、宁夏、吉林等区域水利发展问题及政策研究,一些政策建议和项目安排写入了国务院文件。各流域和各省(区、市)也都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了一批重大水利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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