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好一名信息员。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做好一个表率。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3、认领一个公益岗位。在职党员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到社区党组织认领一个无偿的公益性岗位,并按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岗。
4、帮好一家困难户。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根据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分组成立帮扶小组,结对帮扶生活困难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社区。
5、提出一条好建议。在职党员应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加快社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力争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向社区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6、办好一件实事。在职党员要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方面,为本社区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社区公益活动、一次社区文化活动、一次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和一次社区社会治安活动。
三、工作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3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介绍好各社区党组织的分布和设置情况,要求每位在职党员了解掌握报到的方式方法,明确职责任务。各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掌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要求、工作内容,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集中报到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指导在职党员填写好《在职党员报到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作好表率。各社区党组织要安排好工作人员,接待好前来报到的在职党员,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表》,并将《报到回执》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由在职党员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
(三)检查汇总阶段(10月21―10月31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收集好党员《报到回执》,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向上级党(工)委上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和《在职党员未到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县直各党(工)委于10月31日前,将《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和《在职党员未到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对个别党员未报到的,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迅速报到。
(四)日常管理阶段(11月1日以后):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需要设立公益岗位,明确职责,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岗位,并将认领同一岗位的在职党员编为一组,任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各社区党组织要与各组负责人商定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形成工作计划。各组负责人根据社区活动计划,定期联络、组织成员开展活动。在职党员每半年分别向社区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上报一份参加社区活动总结。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如实填写一次《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的表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靖宇镇党委负责具体实施,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党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下功夫抓好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要注意培养典型,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水平。
县委组织部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末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评选党内先进时,将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对不支持、不配合社区工作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始终关注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取得实效;要经常听取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情况反馈,并把反馈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定格、预备党员转正、评比表彰的必要依据。
附:1、《靖宇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卡》、《报到回执》
2、《靖宇县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表》
3、《靖宇县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
4、《靖宇县在职党员未到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
5、《靖宇县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
6、《靖宇县在职党员进社区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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