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市被列为xx市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建立新农合制度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2006年度全市参合村覆盖率达到100%,共有160033户509568人参加新农合,占全市农业人口的94.9%。经过一年来试运行,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直接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发展,取得了多赢的成效;为新农村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内涵。
2007年度是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2007年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精神,确保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序推进,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健全和完善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收支情况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提高全市农民初级卫生保健水平,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7年度(2007年9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覆盖率达100%;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比上年有所提高。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省、xx市、xx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低,资金有限,主要用于补偿农民大病住院费用,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解决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
(四)坚持管理与监督分离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民主监督和组织监督制度,随时审核,定期公开帐目,取信于民。
(五)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合理设置定点医疗机构及报销审批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利民。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管理
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管委),由市长任主任,市委分管副书记、宣传部长、分管副市长等为副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长、街道主任、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调整落实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市纪委书记任主任,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
各乡镇(街道)、村、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的,要给予调整充实。
(二)筹资标准
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今年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保持每年(12个月)每人10元,中央、省、xx市和xx市财政对我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每年每人补助由去年的40元增加为50元,合计为60元/人,全部进入基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划,将政府承诺资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以建立稳定、长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继续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扶贫、计划生育和医疗救助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和发展;参保对象是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和计划生育“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两个女儿和享受贡献奖的农村一女户的父母及其女儿,其个人缴费由市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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