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市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的主旋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新问题,抢抓新机遇,把握主动权,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提升
(一)狠抓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促进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的全面开展。市、县及其直属部门单位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法制知识培训、讲座和研讨活动。市、县普遍实行了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考核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检查,在市、县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对新拟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二)以“与法同行”活动为载体,“法律进学校”活动丰富多彩。市、县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积极协调各类学校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充分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狠抓农民和居民学法用法工作。市、县、乡和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利用橱窗、广播、电影、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面向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了“千村万户送法工程”建立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普遍开展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市场”、“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矿”等活动。市沙坡头区以“普法之冬”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冬季党员轮训的有利时机,变冬闲为冬忙,开展“千村万户送法工程”为近万户农民免费发放了12套《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加强了对农民和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为抓手,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以“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骨干,深入各企业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等形式,开展针对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企业,使法律惠及到每个企业职工,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中冶美利纸业重点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安全生产法》组织系列讲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不由断增强,企业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五)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市、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利用“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和“税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日”以及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集贸日,物资交流会等有利时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采取举办法制报告会,悬挂横幅、标语、办法制宣传板报的方法,大力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与平安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治意识,营造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截止9月底,全市各县、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和报告共87场次,集中培训69期,培训人员达5.4万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9万余份,制作展版186块,接待群众咨询5千多人次;开展法制文艺演出89场次;组织集中统一考试3次,参加考试人员达7万多人。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扩大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09年,市、县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等依法治理相结合,以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为抓手,以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市、(县)进程,市、县继续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为突破口,从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几个关键环节入手,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实行了听证会、公示、公开制,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县各部门积极推进了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大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教育力度,充分发挥了行业依法治理的支柱作用,各执法机关不断完善执法程序,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实行了重大事项的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责任制度及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各基层单位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基层依法治理力度,规范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程序,使基层依法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规范和强化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有2个村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个社区、1个行政村、1所学校、1个企业和2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区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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