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五五”普法全面总结验收的关键一年。为此要重点做好法制教育,进一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三是按照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五五”普法实施意见,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快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五是求真务实,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依据自治区《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并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总结验收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全市“五五”普法骨干的培训,提高总结验收水平。六是统筹兼顾,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七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强化各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了落实建立健全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等便民措施,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重点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一是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涉及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业务,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二是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加强对律师、公证员的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大局、维稳意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同时,组织和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积极参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认真办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结合扩大消费和“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办证量和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四、在加强基层基础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所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党委政府,服务广大群众。2010年标兵所创建率力争达到60%以上,规范化调委会创建率达到60%;发挥三调联动优势,全面落实“以案定补”措施,探索“以奖定补”新模式;落实安置帮教新基地5个,安置人员20人,培养典型15人,继续推行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建档微机化管理;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市铺开;由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牵头,在农村创新性设立“义务法律服务员”,真正做到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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