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查办案,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彻到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有案必查、标本兼治的方针指导查办案件工作。全县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5件,其中上级交办2件,署名39件,初核32件,初核率49.23%。立案调查10件,涉案10人,结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开除2人。受理申诉1件1人,维持原处分决定1人,恢复党员权利1人,解除行政处分10人。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人,其他人员5人。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了腐败,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14万元。在查办案件上,继续抓好查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等领域发生的案件,着重在反腐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下功夫,建立长效机制。在信访工作方面,认真搞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做好案件线索的分析和初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搞好转办和交办信访问题查处的督促指导,主动排查信访案源,注重结案反馈,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五、加强督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保护改革开放、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工作进行督查。为加强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管理,我县制定了《XX县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组,加强对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暗箱操作、价格虚高和截留、挤占和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县纪委监察局及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的乡镇和部门实施的项目,对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月报送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项目实施点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县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6个,开工率100%,计划总投资44498.69万元,完成投资29557.7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37.6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492.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76万元。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1个,开工率100%,计划总投资29693.4万元,完成投资5916.4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614.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614.9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280.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530.195万元。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5个,开工率100%,计划总投资7600.97万元,完成投资525.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127.1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127.1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50.3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50.38万元。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3个,开工12个,计划总投资6825万元,完成投资794.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91.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891.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10.8万元。
(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2009年1月17日,XX县汇磊矿业有限公司里达高钛渣冶炼厂在安装电热炉时发生一起乙炔氧气混合气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我县立即成立了以安监、公安、监察等单位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处理。6月25日,在罗富高速公路上,一辆G31648号大型货车失控超过道路中央隔离栏驶入对向车道,撞击对向车道上的云H58051号五菱小型气车,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我局工作人员认真配合州事故处置组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对有形建设市场、政府采购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监管。围绕打造优质、廉洁工程,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运行过程的监督,共参与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建设、水利建设工程等62个标段建设工程的招标开标及评标过程的现场监督,工程投资金额为25171万元,所有工程在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1至10月份,政府采购中心共采购了370批次,采购金额2482万元,节约227万元,节约率为8.38%。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按规定公开土地出让信息,今年1至10月份,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75宗,面积15250.19平方米,金额1616.38万元。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