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开展社会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一是做好社会评议部门行风工作。我县确定县公安局、司法局等28个行政执法及政府职能部门和县供排水公司、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等8个公共服务部门为本次社会评议对象。通过采取发放评议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满意率调查,评定出各单位的综合满意率。二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今年,我县在农、林、牧、水、公安、司法等12个部门的156个下属对口站、所(办、院、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动员准备、自查自纠、调查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和总结各个阶段,进一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五)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直播间的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10月26日止,共有富宁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5个单位的负责人走进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了对话,上线部门走进直播间17人,一把手占80 ,现场解答政策18个。
(六)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为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采取公布投诉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针对易发地段开展经常性巡逻检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今年,全县境内无公路“三乱”现象。
(七)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省、州要求,我县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对涉及县、乡的部门和单位除个别为促进整体工作而设置的项目保留外其他项目一律按规定撤消。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以及中介组织搞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
(八)督促教育系统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进入9月份以来,我县个别学校发生了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有效抑制流感扩散,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县纪委监察局介入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各学校督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干管权限严肃问责。
八、完善改革,纪检机关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
完成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工作后,组建了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依据有关规定理顺工作关系。依据有关规定,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联系的县直部门、乡镇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根据干部结构合理编配人员。严格把关,以人为本,合理配备人员,针对人员短缺的现状,今年,通过面向全县13个乡镇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选调了10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五个派出纪工委工作。按照改革精神明确职责权限。为充分发挥好纪工委的作用,制定了9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责权限,突出监督职能,把监督检查作为“第一职责”。把查办案件和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纪工委的主要职责,依据部门特点,明确分解细化了主要工作任务。同时赋予其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四项权力,行使县纪委监察局的各项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九、提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紧紧围绕“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广大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章》、《实施纲要》、《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政纪法规,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定期举行了纪检监察系统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同时,积极选送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二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本单位工作实际、发展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三是扎实开展好“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和省委“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四个对”、“三个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活动步骤,对照标准,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确保干部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管理。修订完善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和制定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联系与管理办法》。五是确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云纪发〔2009〕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经费和机构人员,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拟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目前,工作方案已提交县委审定。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跟班学习、聘请专家授课、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等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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