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既是新中国60华诞,又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族工作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民族工作在认识上有了新提高,政策上采取了新举措,实践上积累了新经验,工作上打开了新局面,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09年工作回顾
㈠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州民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初启动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和第三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以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为目标,坚持把深化学习贯穿始终,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动员和依靠群众贯穿始终,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
㈡深入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委内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州民委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清理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收集整理常见问题答疑,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同时,按照要求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指定专人负责电话答疑、服务。
㈢狠抓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
一是大力宣传民族政策。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年初,我委从××多民族多宗教和地处边疆的州情出发,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第一责任来落实。把2009年确定为民族工作的“宣传教育年”,坚持不懈地搞好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中宣发〔2008〕21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做民族工作光荣、讲民族团结高尚”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团结、稳定、发展、进步的意识。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了全面总结××民族和民委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委内组织人员撰写××民族和民委工作60年回顾总结,并及时上报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得到了国家民委和省民委的肯定,被录入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丛书刊物。
二是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2009年3月18日,全州民委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了《2009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状》。会后,各县政府与各县民委、各乡(镇)签订;各乡(镇)与各村委会签订;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做到了责任目标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是认真排查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矛盾纠纷。针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牢牢把握民族团结稳定大局,依法协调民族关系,全州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继续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特别是拉萨发生“3.14”事件后,面对复杂形势,全州上下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以藏区和边境地区为重点,及时组织干部入村访贫、排查调处隐患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有力地维护了我州藏区和边境地区稳定,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为保持全省的团结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是认真报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材料。根据《云南省民委关于评选云南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知》和《云南省民委关于评选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知》精神,及时向州委、州政府领导汇报,严格按照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条件、评选要求,自下而上,公开、公正、透明地评选有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云南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材料报送工作。围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使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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