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十发[2009]12号)精神,结合XX城区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统三分”战略,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减少贫困人口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突出产业开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工作,整合资源,综合治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努力消除城区农村绝对贫困现象,改善城区农村落后面貌,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相结合。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着力帮助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产业扶贫、技能培训等途径,建立增收长效机制,增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实现稳定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扶贫开发与城市(农村)低保的有效对接。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以城区边远贫困村为重点,适当兼顾其它村的发展;工作推进以产业开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人居环境改造为重点,适当兼顾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3、区别对象,分类指导。对城区农村贫困人口,针对年龄结构实行分类指导。据统计,对两区年龄在16周岁至35周岁的5365名青壮年贫困人口,实施培训转移就业;对年龄在36周岁至55周岁的15103名留乡务农贫困人口,实施产业扶持,增加收入;对年龄在5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3641名贫困人口逐步纳入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将1424名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
4、市区携手,各方参与。坚持“政府投资、部门筹资、农民出资、市场融资”的多元投入机制;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逐步提高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广泛动员和组织市(区)直部门参与城区农村扶贫开发事业,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区携手、各方参与的城区农村扶贫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1、奋斗目标。实施“五大工程”,达到“两基本三实现”目标。到2012年,城区农村通过实施产业扶贫、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农村人居环境改造、贫困人口民生工程建设和扶贫开发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等五大工程建设,基本消除城区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基本解决城区贫困人口突出的生计问题,实现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城区农村整体步入消除贫困、奔向小康新的发展阶段。
2、具体任务。到2012年,基本解决城区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减少贫困人口2.8万人左右;城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以上,其中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纳入规划的6个扶贫重点片区基本完成片区建设任务;新建高效经济林(园)13500亩,新建生态经济林18000亩,贫困村基本实现人平一亩高效经济林(园)目标;大力实施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对年龄在16周岁至35周岁的0.6万名青壮年贫困劳动力实行应训尽训并实现转移就业,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加快城区贫困村人居环境改造,力争30%以上的村达到村庄整治一级目标,10%的村达到二级目标,基本消除城区农村危房,土坯房比例下降到30%左右;基本解决城区农村贫困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通信难、收视难等“几难”问题;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二、建设重点及方式
(一)产业开发。
1、种植业。3年内,茅箭区、张湾区计划新发展蔬菜、水果、茶叶各4500亩;改造设施化蔬菜1350亩;计划新发展生态经济林1.8万亩;扶持发展苗圃基地6个。力争设施化蔬菜亩平收入10000元以上、大路菜亩平收入3000元以上;水果、茶叶亩平收入2000-5000元。
2、养殖业。坚持以规模养殖为主,重点扶持猪、禽、羊养殖大户。培植10头以上牲猪养殖专业户160户;发展土鸡、优质肉鸡养殖,培植500只以上家禽养殖专业户800户;推行山羊舍饲养殖和“1235”养殖模式,发展50只以上养羊专业户200户,发展10头以上养牛专业户5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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