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11)搬弄是非、造谣生事、挑拨离间、拉帮结派者;
(12)违反员工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13)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规等。
5.如员工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章劳动合同
1.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适用范围
3.员工在公司期间,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
4.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5.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6.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7.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11.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完备调离手续
12.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完备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5)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6)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14.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