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 斌
安全生产重如山,安全生产大如天。去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安全控制指标为主要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为全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进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治的一年,也是我市实施“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名一强”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提高职工群众安全意识和素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坚持下去。一要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作用,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议精神和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人心人脑,并转变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主题,以编演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节目和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为主要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三要以培训各级分管领导、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安监系统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和新人厂矿人员为主要对象,以推进全员培训、集中办好安全培训班、严格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加大监察力度等为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四要以我市和其它省市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案例,对照查找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安全反思活动,时刻敲响警钟,坚持用事故教训推进安全工作。
二、继续深入进行专项整治,大力提高企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
要更加严格地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的整治内容,采取更加坚决有效地措施,推动专项整治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是要加强整治工作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和整治进展情况,制定新的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各行业部门牵头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确保专项整治有效到位。要对所有企业分类整治情况严格核查。对划为“一类”的企业,必须按时间要求和六条标准,全部关闭到位;对“二类”企业特别是因停产停业未认真排查整治和联动检查指出问题未整改的,要督促真停真整,挪紧补课。对仍以停代整、停而不整或整改无望的,要转划为“一类”,坚决取缔关闭;对“三类”企业存在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挂牌督办。屡教不改的,必须予以取缔关闭。三是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各企业要结合排查整治隐患,加快技术改造,尽快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地方煤矿要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上下功夫,管理使用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非煤矿山井工开采要全部实行机械通风,露天开采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作业,尾矿库要推行压滤干排技术和安装使用在线监控系统。督促较大型客运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和自动监控系统,在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装置。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单位要按照行业技术标准,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以安全许可、科技进步和标准化巩固发展专项整治成果。四是加强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以自查自整、各县区各部门普查和市组织重点抽查督查及群众举报监督为主要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仍存在较大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实行强制性整改。对一时整改解决不了危及安全的,要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仍然以停代整、停而不整的要予以严厉打击制止。对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失职渎职特别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检查部门及检查人员责任。
三、要以严防发生煤矿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一要加强有关县区、市有关部门与四大集团公司及各主体煤矿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抓紧研究解决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快重组整合和复工复产进度。二要督促各煤矿“六大员”和各级“五人监管小组”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三要严格实行分类整治。对现在正常生产的煤矿,要组织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按规定特别是抓好防治透水和防治瓦斯工作,坚决打击制止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问题。同时,要对历年来关闭的所有煤矿、矿点及区域都要经常组织巡查监管,严防因盗采盗窃引发人员死亡刑事案件。四、要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和安监工作力度
一要以推行安全承诺制为主要措施,推动各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检人员、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增加安全投入、推进科技进步、抓好安全培训、加强应急管理和排查整治隐患等方面,全面落实到位。二要以严格“一岗双责”责任制为重点,督促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所在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监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同时对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实行“一岗双责”,分别负责抓好各自分管范围的各项安监工作,对安监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部门特别是煤炭、煤监、国土、安监、交通、质监、劳动、工商、文教卫生、旅游、电力水利和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严格监督检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三要加大对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力度。要把各项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细化量化,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对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的,特别是造成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干部的责任。
五、要全面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严格按照“十项制度”规定,管事管人管安全。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十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规范强制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法规政策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不断理顺安监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安监力量,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加大财政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认真做好事故预防预警和预报工作,确保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人员队伍、技术措施和物资设备储备做到“四落实”。加强各级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基础安监力量,努力把各级安监机构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监工作队伍。
六、加强领导,严格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加大工作问责力度,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都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着力提高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切实强化工作力度。必须做到经常抓,不松懈。加大工作力度的关键,就是责任要落实到位。各级领导要按照职责,深入一线,摸清底数,具体协调、解决一些具体矛盾和问题真正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加大安全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奖惩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对各项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逐级进行分解落实,确保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岗位环节和每一个干部职工头上,严格考核奖惩。三要努力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安全无小事,安全是大家的事,安全是全社会的事。通过加强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大安全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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