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党(总)支、“两新”组织党(总)支: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街道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拟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为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每个社区党(总)支最多可推选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2名;每个“两新”组织党(总)支最多可推选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
二、参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报送具体事迹,主要内容包括在学习和工作中如何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作开展,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三、街道学习实践办将根据推选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共评选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30名,并将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参加市、区委学习实践办的评优活动;
四、推荐材料请著名推荐单位(个人)名称,所在党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基本情况等。推荐材料请于8月21日下班前分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报街道学习实践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126.com。
附件:1、《**街道“践行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推荐表》
2、《**街道“践行科学发展观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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