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由翁冲云同志主管,计财科牵头,监察室、教育工会参与。
㈤推进教育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由谷胡方同志主管,政工科牵头,办公室、教育工会、监察室参与。
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由翁冲云同志主管,翁志奔同志具体抓,计财科牵头,办公室、勤俭办、监察室参与。
㈦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对有关学校、单位实行财务审计制度,由章光杰同志主管,计财科、教育工会、监察室具体负责。
㈧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察管理和党纪条规教育工作,由谷胡方、章光杰同志主管,政工科牵头,办公室、监察室参与。
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工作,由章光杰同志主管,监察室牵头,办公室、政工科参与。
㈩严格招生制度,指标分配,规范教研活动,由陈益杰同志主管,招生办、教育一科、教育二科具体负责,监察室参与。
(十一)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由陈益杰同志主管,教育一科牵头,教育二科、教研室、监察室参与。
主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责任分工相应调整。
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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