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二00四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部:
二00四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食盐专营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利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现将二00四的评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实事求是地全面衡量二00四年的工作,既要从正面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又要从反面找差距,制订措施,同时制订出二00五年的工作目标和规划。
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团结协作,识大体,顾大局,工作扎实,成绩突出。
2、能完成局或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中心工作。
3、严格执行政策,遵纪守法,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没有违法乱纪,没有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被盗事件。
4、计划生育工作抓的扎实,按时组织妇检,无违犯计划生育人员。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钻研业务,勤学上进。
2、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 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3、廉洁奉公,勤于工作,能尽心尽力为顾客服务。
4、团结同志,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敢于向歪风邪气作斗争。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总评的时间、范围、比例:
1、时间:二00五年元月二十日前结束。
范围:局(公司)机关所属单位和在岗职工,全体党员。
比例:先进工作者按在职工人数的25%;先进单位按30%;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人数15%。
2、总评的方法步骤:
(1)先进集体、由局党总支研究决定。
(2)先进工作者由科室组织评比。先个人总结全年工作,在此基础上采取无计名投票半数以上当选的方式,评出先进个人。不准领导指定,要充分发扬民主,评出团结。
(3)优秀党员由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报局总支审查。
(4)局召开总结表彰会另行通知。
(5)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局以文字形式通报表扬。
三、评比的奖励:
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要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先进工作者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以研究给予特殊奖励。
四、评比的要求:
1、对评比工作,领导要重视,亲自安排,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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