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技术措施及相关要求
1、确保育苗面积与分配的移栽任务面积相适应,烟苗利用率须达90%以上。
2、严格按照《烤烟漂浮育苗技术操作规程》的建池标准建造苗池。
3、播种时间必须在2月20日至3月1日之间。
4、局部封盘时进行第一次剪叶,剪叶3―4次,并做好剪叶过程中的消毒工作。
5、做好旧盘、育苗环境、池水、剪叶工具的消毒工作和其它管理环节的消毒工作。
6、确保5月10日前成苗。
二、集中拱架薄膜育苗
各烟站点,要根据种烟地块规划落实情况,尽快选择安排好集中拱架育苗的农户和地块。具体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承担集中拱架薄膜育苗的烟农,育苗规模不能低于0.1亩(指净面积,下同),也不能超过0.5亩。
(二)、集中拱架薄膜育苗户要严格按照墒宽1米、墒长8米、拱高50公分的规格整理苗床和制作拱架,整理苗床要达到“墒面平、床土细、高埂低墒”的要求,并严格把握好播种密度。其它技术措施以站点技术员的指导和站点拟定的实施细则为准。
(三)、苗床地必须使用适镁地进行消毒。要求洒水盖膜发草芽10天、喷洒足量的适镁地盖膜熏蒸10天、揭膜散毒10天后方可播种。
(四)、配供专用肥时由烟站点以“以苗代金”方式向烟农一并收取10元/亩的苗款。烟站点应统一制作供苗花名册交wenmi.net育苗户如实填写,育苗户以1500株/亩的标准按合同面积进行供苗,供苗后应在该烟农的合同证上注明“已供苗多少亩”字样,不得重复供苗或超标准供苗,填写完备的供苗花名册作为兑现育苗补贴的依据。
(五)、集中拱架薄膜育苗所需的籽种、薄膜,由县烟草公司统一配供,其它育苗物资由育苗户自行负责。烟种由烟站(点)根据当地实际按250―280包/亩进行配供,拱膜按60公斤/亩进行配供。育苗结束后配供的薄膜由烟站(点)全部收回。
(六)、播种时间:2月20日前后5天播种结束,江边河谷地区可适当推迟3―5天。
(七)、达到上述相关要求且每亩苗床供给300亩大田用苗的,凭据供苗记录,经烟站(点)核实确认后,每亩苗床在享受1200元补贴的同时,每供1500株假植苗,烟站点凭借供苗花名册,在兑现补贴时,返还5元给育苗户。
(八)、烟草站(点)要对集中育苗户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切实帮助育苗户育足有效苗。
(九)要坚决杜绝零星、分散育苗和劣杂品种苗,否则坚决铲除,且不予签订种植合同。
(十)、各站点要在认真落实面积的基础上作好育苗面积的规划工作,确保育苗面积与大田面积之比相对合理,烟苗利用率不得低于80%。出现差苗由站(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十一)、烟站点必须与各育苗户签订育苗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及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考核
按《**县烟草公司2005年烤烟生产、收购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县烟草公司
200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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