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矛盾激化少(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无纠纷矛盾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体闹事事件)
见义勇为人员多(及时宣扬表彰见义勇为先进)
领导责任
抓认识动员齐抓共管,抓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抓防范消除治安隐患,抓重点发动群众治乱,
抓创建维护一方平安,抓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工作要求
1、党政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督促、考核奖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2、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村、社区、单位领导办事机构,健全完善齐抓共管责任机制、严打整治经常性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综治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综治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综治基础。深入推进整体联动防范,强化农村"四级"联防网络,充实健全联动联防队伍,落实联防巡逻措施。充分发挥村"两会一队一组",村民组"两组两员"的作用。广泛开展"四防"安全互助活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五项专门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强化公民道德法制教育。积极推进治安管理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
4、推动平安建设。广泛开展平安乡、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大道、平安院落、平安家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考核奖惩
考核:纳入乡党委、政府目标任务,半年一查,年终考评。
奖惩: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直接责任人的奖金、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先进单位实行年度表彰;未达要求,限时整改;案件事故频发,追究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五、平安建设规划
平安建设标准
一、平安乡镇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3、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4、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对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平安村(社区)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对辖区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平安单位(企业)
1、内部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人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职工知晓率、参与率达95%以上,对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平安校园
1、校园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青少年道德法制观念强,无在校生违法犯罪;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师生满意:师生知晓率、参与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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