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示。
考核等次确定后,将全体员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核。
6、总结表彰。
2006年元月10日前,管理中心召开员工大会,总结2005年度工作,安排2006年度工作并表彰2005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特殊情况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发生责任事故的;
(2)全年病假超过44日,事假超过22日的;
(3)第四季度月均考绩分数低于135分;
(4)本年度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指标任务的。
2、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及原因,不确定考核等次。
(1)来公司工作不满半年的,请事假、因病休息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
(2)对德、能、勤、绩较差,或因其它原因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3至6个月。告诫期满由本人写出工作小结,再进行考核,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无明显改正的可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
3、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经常擅自脱离岗位不请假,影响公司或部门整体工作的;
(2)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旷工3天以上或各类休假、出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10天者;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因与职务、岗位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公司严重警告处分的;
(4)第四季度月均考绩分值小于80分。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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