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落实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行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的基础和保障。曲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中,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为全市村级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是农村“管理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内容之一,也是农民群众民主意识进步的表现。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村干部行的端,走的正,贯彻好党在农村的各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通过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这个形式,把生育情况、生育政策等内容公布与众,取得对村干部行为进行公开评判的权利,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党在农村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践证明,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中的生育情况、奖励扶助政策等方面内容,在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当前,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主要是: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导干部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比较淡薄,对新时期坚持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片面强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特殊性和开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艰巨性,导致推行力度不够;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制度尚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倾向;普法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落实,妨碍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不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势在必行。
二、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凡是法律法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开,不得篡改和“截留”。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十项:1、管理权限。2、办事依据。包括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办事依据。3、办事程序。包括二孩生育证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终止妊娠行政许可等办事程序。4、办事标准。5、办事时限。包括二孩生育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时限。6、办事结果。包括免费注册的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审批的二孩生育证、出生、新婚上报、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情况。7、办事纪律。8、收费项目。9、免费项目。包括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以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10、监督办法。包括社会监督;人大、政协监督;领导机关监督和村民议事会监督。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一般程序是:1、村党支部、村委会共同确定公开内容。2、村民代表会议审核把关,对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3、采取各种形式向村民公布。4、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5、村干部及时答复与解释,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创新公开形式,明确公开时间
政务公开的形式多种多样,应灵活掌握,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知情和办事,有利于他们行使监督权利。一是建立政务公开栏。我市选择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示范村居45个,各示范村居都建立了不少于10平方米、防风防雨的高标准村务公开栏,将计划生育政策、收费标准、一孩服务手册及二孩生育证审批程序、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情况及其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广大农民公开,接受农民监督。二是向广大农民送上一封公开信,并利用广播不定期地播放,将举报范围、内容、办法交给农民,将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开,为群众咨询计生政策,反映问题打开方便之门。三是免费向广大育龄群众发放明白纸。将现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及科技致富信息,通过明白纸向群众宣传,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是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室。村专职主任、协会会长具体负责解答群众所关心的有关政策、法规问题,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市、乡计生部门领导,每月指定日期到村接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在向群众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受理举报的同时,及时了解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五是利用有关会议进行公开。每年都在村民大会、党员大会、协会会员大会上通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六是建立“计划生育办事公开信息网”。为推动计划生育办事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将涉及计划生育办事公开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上网公布,以方便群众查询。这种网站就是“风吹不走,雨淋不掉,随看随有,永不消失的公开榜”。
公开时间可以采取定期公开和适时公开。定期公开,每年元月16日、4月16日、7月16日、10月16日为全市公开日,分别公开上一季度(半年、上一年度)的计划生育情况。适时公开,除一年“四个公开日”外,各村可以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办事的结果,在非规定“公开日”及时公开。
四、建全规章制度,保障公开到位
为保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办事公开执行到位,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如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且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将村支部书记做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层级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的年终考核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召开评议会、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群众反映,保持监督渠道的畅通。市乡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与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做到三级配套联动、垂直对应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坚决依法清理;对违背原则的问题,严肃查处,真正让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公开事务的管理。
为确保计划生育办事公开落实到位,还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办事公开的基础。如果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管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等村级计划生育档案资料缺失散乱,就不能很好的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并且还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从而影响干群关系,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隐患。所以,要真正做到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就必须切实做好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办事公开,让群众对村里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防止和杜绝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发生。政务公开的推行,拓宽了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渠道,加强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更加民主,社会更加和谐,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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