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强自律意识,提高依法施政的能力党的执政基础是否牢固,关键在于干部有没有正确的权利观念和法制观念,在于能不能依法施政。我们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靠常敲警钟,二靠制度保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一)常敲警钟。一是坚持专项教育和经常教育相结合,重点时期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案例分析会、开好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选树廉政典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增强抵御各种诱惑和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二是在干部上任、工程上马、发现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等情况下,镇有关领导及时与村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解决。三是对于因占地、修路等原因集体收入得到较快增长或工程项目使用资金较多的村,我们一方面加强对干部廉政的教育,另一方面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保证权力的干净运行。(
二)法律规范。我镇依托镇党校,组织法律知识骨干对村干部通过轮训、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培训。要求农村干部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努力掌握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注重研究人民内部矛盾新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提高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逐步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农村干部中实行农村干部上岗证制度,要求村干部必须成为合格的法律员。我镇还成立了违法施政举报中心,公布了举报电 ,对违法施政的农村干部严格查处。
(三)健全村务公开制度。针对个别村在公开中存在的公开不及时,公开项目过于笼统、虚假公开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对村务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列入了公开的范畴,并对公开的形式、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突出了让群众满意这一最终标准。另一方面建立了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公开问题而引发的群体事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村的领导责任。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的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代表着党的形象,要建立新型的党群干群关系,就必须亲民、爱民,善于解决农村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我们要求农村干部善于解决群众的三个“心事”。
(一)能解群众关心事。过去,许多农村干部的思想局限于上面要求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按时完成任务,为老百姓想的少。“三三一”活动以来,农村干部把群众放在工作的第一位,干啥事都要考虑群众是怎么想的,群众需要咱干什么,凡事都要通过干群恳谈例会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关心的衣食住行问题,农村干部总是想尽办法解决。原焦寺乡的盆水、连凡等村位于矿山镇的最西部,与沙河市相邻,通往外面的路年久失修,但却是与外界交往的必经之路,群众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抱怨连天。通过“三三一”活动学习后,几个村干部深受震撼,为自己没有克服困难、失职失责的行为深深自责,并在干群恳谈例会上向群众道歉,作了检讨,他们发誓一定要想方设法在三个月内修出一条通村路。现在该路已竣工使用,并被当地群众称为“民心路”。
(二)能解群众烦心事。农村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多,虽然都是小问题,但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容易造成上访和越级上访,还容易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三三一”活动以来,针对农村存在的宅基地纠纷等问题,我们在全镇30个村展开了得民心的“解百家愁”竞赛,要求农村干部人人着手解决几件困扰群众多年的烦心事。这一举措刚一实行,立即受到广大干群的热烈欢迎和拥护。一些村干部说,其实许多问题我们都在尽心尽力解决,但由于牵扯面广,时间跨度长,解决不彻底就很难得到双方满意。现在,镇党委给我们营造了非常有利的大环境,增强了我们战胜困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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