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村级重大党务、村务实行票决制,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农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推进农村工作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根据全市组织工作暨“双争双带”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加快村级重大党务、村务民主化进程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重大党务、村务决策工作科学民主有序进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需票决的重大事项
1、党务需票决的重大事项
(1)支部大型活动计划;
(2)村支部班子换届;
(3)评议支部班子;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对象;
(5)民主评议党员;
(6)评选优秀共产党员;
(7)评选致富带头人(标兵);
(8)困难党员生活补助;
(9)为民服务全程代理;
(10)有关制度的制定修改;
(11)其它需要票决的重大事项。
2、村务需票决的重大事项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委会换届;
(3)评议村委会班子;
(4)工程、机动地、公共房屋发包;
(5)兴修水利、改水、改路、改电、绿化美化、村庄建设规划和有线电视、通讯设施安装等基础建设;
(6)村办企业立项、管理,村集体债权债务、资产处置,重大经济纠纷、财务预决算和大额开支、政策性补贴发放;
(7)计划生育指标;
(8)宅基地审批,征用征收土地;
(9)村干部工资;
(10)村规民约和有关制度的制定、修改;
(11)其它需要票决的重大事项。
三、程序方法
1、提出议题。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年满18周岁以上的本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
2、形成方案。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草案,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完善,形成工作方案。
3、请示批复。各村方案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各村上报的方案进行认真研究,给予明确的答复。
4、投票表决。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要在5日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党员或村民代表到会方能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监票人和计票人必须由党性强、作风正、办事公并与票决的重大党务、村务事项无关的人担任。投票时,党员或村民代表缺席的不能委托投票。投票后,当场计票并公布结果,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为有效。双方票数接近或一样,应暂缓作出决定或由上级组织载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组织投票表决。票决未通过的重大党务、村务事项不得实施。票决结果要形成书面决议,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各村要做好相关记录并予以存档备案。
5、公示答复。党员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重大党务、村务事项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就如何抓好所表决的重大党务、村务事项在会上进行表态。票决结果要通过公开板、会议、广播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给予明确答复。
6、组织实施。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按规定的时限和标准抓好落实。
7、上报结果。各村要以书面形式,将票决的重大党务、村务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
五、几点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从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对村级重大党务、村务实行票决制的意义,按县委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组织委员要具体抓,包村干部要配合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直接抓,确保抓出明显成效。
2、要结合实际,认真实施。对村级重大党务、村务进行票决时,包村干部要全程参加、跟踪指导;对特别重大的党务、村务进行票决时,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检查验收,保证票决的落实效果。每个乡镇要拿出1个村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积极探索,力争在9月末全面铺开。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反映。
3、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委将利用电视台和新闻网等媒介,广泛宣传对村级重大党务、村务实行票决制的意义、原则以及相关的事项和程序。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也要利用会议、广播、图版、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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