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猪管理领导小组:
近年来,我区生猪屠宰税费流失严重,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市场已经发生的巨大变化,由屠宰厂(场)统一代征的方式已经不适应目前形势。在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下,雨润集团宿州福润公司、双汇食品公司、东升食品公司、志元食品公司、众品食品公司等一批外地企业纷纷进入我区肉食品市场,尤其是自2007年12月份以来,我区城乡贸易市场已经全面销售雨润牌冷热鲜猪肉,并在迅速扩张。我区食品系统三家公司中,**食品批发配送中心已经停产,***食品公司每天销售5头左右,**食品公司一部分代理销售雨润牌产品,自宰销售量也下降一半以上。二是本地食品企业帐务齐全、严格依法纳税,应缴尽缴,而外来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造成税赋不平等、毫无竞争力可言,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也直接影响了代征税费的效果。三是个体屠商受利益驱动、私屠滥宰,偷漏税费。
自八月一日起执行的新修改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定点屠宰的十六字方针也作了修订,不再强调“统一纳税”,从而从政策上得到许可。唯其如此,我们借鉴周边省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为了一视同仁、公平税赋,所有税费由各职能部门依法在零售摊位终端征收,具体方法可以根据摊位定额征收。
二、各乡镇定点屠宰场仍然坚持屠宰的可按原办法执行。
三、依据物价部门规定每头生猪税费总额不超过55元的规定,对税费标准作相应调整。
四、税费征收过程中,市区可由区生猪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助各职能部门落实,各乡镇由当地生猪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助各职能部门落实。
附:《剖析**区市场猪肉零售价格的形成》
**市**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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