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合实际,围绕农村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投诉较大的粮、油、米粉、肉、蔬菜、腌熏制品、辣椒制品、奶制品、槟榔、饮料、糕点、禽蛋及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食品、水产品、酒类等重点品种,根据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集中开展节日市场、地方特色食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经销病死禽肉制品、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消费安全。
(五)推广“网格化”管理和“放心示范店”的经验,完善农村食品长效监管机制
要继续推广**县局农村食品市场“网格化”监管的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户户建帐、村村设点、乡乡建站、全县联网”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办法。各工商所要建立经济户口“网络化”管理责任机制,要根据其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分布,把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责任区,明确每个网格责任区的监管人员及其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并根据其监管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核。今年,要推广***市工商局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超市”的经验,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示范超市”、“食品放心示范市场”、“食品放心示范店”等创建活动,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行企业自律“四项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中心集镇的一定规模的超市、市场、市场食品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重要商品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召回、商品质量销售责任等经营者四项自律制度。要在农村小食品店、小食品加工作坊推行索证索票和经销台帐等制度,重点监管食品的来源和销售情况。要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管和快速检测,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要以省局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和食品安全检测车为契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积极作用,抓好农村食品质量的快速检测,及时掌握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以“一会两站”建设为重点,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
要进一步贯彻省政府《关于整顿农村市场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起乡镇消费者委员会分会、村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各地要继续按照市局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要掌握和搞清乡村情况,从实际出发,分情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扩大12315进村镇、进市场、进企业、进商店,建立健全消费申诉、投诉和举报机制,完善农村食品消费维权网。
(七)加强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营造消费和谐环境
2007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消费和谐”。“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树立一种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市场环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消委,在“3.15”期间紧紧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组织消费调查、消费咨询等活动;编印《消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与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共同营造消费和谐环境。
五、时间安排
“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至2007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07年1月至3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级工商部门要在3月底以前完成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宣传工作。
(二)2007年4月至11月为集中整顿阶段。各级工商部门要在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2007年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市局将于12月上中旬,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商局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重点的食品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情况适时在系统内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农村食品安全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要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格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全市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岗位监管责任、指导监督责任。对监管不力,出现食品安全责任问题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同时,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
全市工商部门要逐级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发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要抓好情况反馈工作,及时向市局报告有关情况。市局将在年底派出督查组对全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通过举一反三,狠抓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工商局和市区各分局要于6月15日前上报上半年“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11月底前上报今年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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