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核查参保险种,确保应保尽保。在年度申报时要以参保数据库为基础,对已参保单位的险种进行核查,检查是否参加了全部应保险种,检查同一单位在异地申报险种的基数、人数和本地是否一致,对新增用人单位按规定将应参保险种一次性征开。
(五)清理欠费,加大回收力度。劳动保障、地税、财政部门组织专班,对欠费户逐户清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欠费企业中,对已破产关闭、撤销、解散、三年未申报未缴费或“三无”(无办公地址、无工作人员、无生产经营活动)等用人单位,清理汇总后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对暂无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费还欠计划书》,明确欠费补缴计划,年度还欠率达到80%以上,并按月进行督办落实。对未按期缴纳欠费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加收滞纳金;对有缴费能力或部分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下达《欠费催缴通知书》,在办理人员退休、转移等相关劳动业务时,一次性全额缴清欠费。
(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劳动保障、地税部门组建专班开展联合执法。一是重点检查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餐饮、建筑企业和按当地上年职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据实核定缴费额,对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是对下达《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按照规定参保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三是对已参保单位险种不齐的,要限期申报应参保险种,逾期未申报的,经办机构可直接核定;四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恶意欠费的企业,公开曝光一批,依法处理一批,督促补缴到位。
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大甲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覃远茂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田国亮、县地税局局长王卫华、县工商局局长许文功、县建设局局长李书平、县安监局局长林宁、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熊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覃远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和责任范围如下:
第一组:联系领导:覃远茂,组长:许品甲、田炜,副组长:张亦龙,成员:钟高慧、龚晓蓉、覃健、向华、黄金龙、刘红卫、陈国宽。
责任范围:龙舟坪镇、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扶贫办、县政府办、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水利水电局、县档案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物价局、县招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局、县广电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联社、中省企业。
第二组:联系领导:田国亮,组长:付江南,副组长:柳家权,成员:秦玉文、屈荣、孙廷艳、杨淮。
责任范围:磨市镇、大堰乡、都镇湾镇、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
第三组:联系领导:熊虎,组长:章富超,副组长:李建华,成员:李晓军、覃海军、李莉。
责任范围:鸭子口乡、火烧坪乡、资丘镇、县劳动局、党群部门。
第四组:联系领导:王卫华,组长:张武化,副组长:田科宜,成员:黄光明、向建豪、向一平、张萍。
责任范围:渔峡口镇、榔坪镇、贺家坪镇、高家堰镇、经济开发区、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畜牧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质监局、县房管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县人事局、县移民局、县卫生局。
六、具体要求
(一)此次攻坚战的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二)相关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扩面征缴攻坚战情况的汇总上报,并于8月7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此次攻坚战实行月报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于8月28日、9月23日分别将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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