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镇残联及各康复站:
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是解决白内障患者手术难、降低手术成本、救助贫困患者、建立白内障防治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为配合FF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的开展,确保实现白内障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06年底,实现对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全部提供康复服务,其中因白内障致盲的,复明率要达到90%,使广大白内障患者告别黑暗、重建光明、走向新生活。
二、白内障防治无障碍标准
(一)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
在区政府残工委的领导下,由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管理和保障。各镇残联负责此项工作。
(二)病原筛查组织无障碍
2006年上半年进行白内障患病情况调查摸底,镇残联根据登记统计情况组织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复明医院进行筛查,确定手术适应症患者,配合卫生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手术。区残联按医院手术病例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档案,随时填报《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建立起一个健全的工作网络,达到新生白内障有一例登记一例、康复一例。
(三)患者对白内障认识无障碍
卫生局、残联与新闻单位通力合作,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白内障康复政策和防治知识宣传,普及率95%以上,50岁以上的高发人群对白内障知晓率达95%以上。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
确定咸水沽医院和咸水沽镇卫生院为康复服务定点医院,保证达到本地区筛查患者90%以上的手术能力。定点医院设有医疗组,确定一名负责白内障诊疗的医生,长期承担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康复服务的任务。医疗组应有诊疗常规和实施方案,并负责对患者的长期跟踪服务,避免和及时处理并发症等有关情况。
(五)患者承担手术费用无障碍
参加各种医疗保障体系的患者康复费用按规定报销;有承担能力的患者自行解决;贫困患者康复费用由政府、社会、残联和个人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分担。
(六)白内障康复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无障碍
建立有效机制,保证长效运行。包括有效的白内障防治知识普及渠道,新发病例报告、登记和追踪制度,有力的康复服务费用支付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
区残联进行部署,本区白内障患者逐村、逐户、逐人进行调查摸底,做到不漏一人。镇残联负责对贫困患者汇总登记。
(二)白内障患者康复方案的制定与管理
根据调查结果,区康复服务定点医院确定患者的具体康复方案和时间安排。区残联负责对其中的贫困患者进行贫困程度认定,然后登记、造册。
(三)实施康复服务
定点医院根据各自的分工按照康复方案和时间安排对有康复需求的患者进行康复。康复服务要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进行,对患者应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
(四)疗效跟踪
定点医院应对患者的康复效果进行跟踪随访,对术后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要及时予以解释或采取处理措施。患者对康复服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检查验收和命名
2006年10月底,市有关部门对组织创建实施白内障无障碍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07年底,对在此项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命名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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