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和金融危机影响,街道辖区企业在融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困难,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内各类企业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应急协调工作,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支持为依托,建立健全防范企业突发事件的监管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区域内企业突发事件尽早预测识别,提出预警预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二)统一领导原则。企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街道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分工协作原则。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四)信息共享原则。鉴于企业突发事件具有时间、类型、程度、范围的不确定性,各相关部门要在信息资源利用上相互提供支持。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或处置街道辖区内可能造成金融安全、群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企业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穆晓莉同志任组长,高国勇、翁海斐、龚建刚、房驯骏、王华君、周瑛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协调小组。
(一)职工安抚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王华君。
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后海塘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等安抚工作。
(二)维稳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房驯骏。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中,聚众闹事、哄抢企业财务及伤害他人等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三)财产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周瑛。
由后海塘管理办公室牵头,及时摸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贷款情况、民间借贷及互保等情况;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债权债务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协调实施工作;会同企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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