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22日至2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李元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全市农产品加工水平明显提高;项目建设势头强劲;龙头企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本土品牌不断涌现;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在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仍还存在一些问题: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作用不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农业产业化投入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势单力薄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和突破口,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农业产业化列入农业强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稳定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既要大力引进市外知名龙头企业,更要坚持引导现有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发展壮大。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引导、支持和激励龙头企业快速成长。既要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也要大力发展营销型龙头企业。
(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好全社会特别是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装备好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专门人员,加强监管,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四)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化的投入。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培育名牌产品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省相关农业项目资金的争取和配套整合,以发挥最大的引导作用。协调金融部门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科技水平。针对当前农村的实际,积极探索农村科技和新产品推广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要创新发展观念,积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新的农技推广、农民培训服务平台,拓宽服务主体。坚持以科技提升农产品质量,以科技提升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以科技提高农民的参与水平和能力。
(六)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结近几年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成效和问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更好地完善相关程序,积极登记注册,真正成为联系龙头企业、联系基地、联系农民的经济实体。
(七)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围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继续抓好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引导,完善工作举措,加速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再上一个新台阶。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09年3月底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XX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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