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类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人数达到4.5万人。
2006年拟订方案,量化指标,明确责任,努力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
2007年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解决难点,努力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
2008年全面推进,强化监督,建章立制,努力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
2009年全面验收,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努力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以上;
2010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基本实现全覆盖。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做到“劳动者就业到哪里,劳动合同就覆盖到哪里”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
各类企业劳动合同覆盖目标
年份企业类型劳动合同签订率%
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2
城镇集体企业80
外资企业60
私营企业50
个体工商户40
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5
城镇集体企业90
外资企业80
私营企业70
个体工商户60
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8
城镇集体企业96
外资企业91
私营企业85
个体工商户80
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9.5
城镇集体企业98
外资企业96
私营企业95
个体工商户90
2010年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
三、工作重点和关键措施
(一)突出工作重点,分类进行指导
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动态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对城镇国有、集体企业和改制企业,抓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关键环节,建章立制,着力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对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我县二个产业区的企业,侧重于强化执法检查和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对建筑、餐饮、劳务派遣等行业以及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要从各自特点出发,研究制定适合其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针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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