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查扣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按机动车处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的工作部署实施)。二是加大对非禁行区域摩托车行驶秩序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摩托车行驶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三是继续加大对异地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巩固整治异地摩托车的工作成果,防止异地摩托车回潮。四是继续抓好对摩托车销售店、维修店的源头整治。五是继续加大优先发展公交的工作力度,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六是开展“创无”活动。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条件成熟的社区创建“无摩托车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并逐步扩大“创无”范围。
3.统分结合,保持高压态势
在实施阶段,要借鉴整治异地摩托车的成功经验,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以“三项整治”为重点的全镇统一行动,通过各部门联合行动,多警种协同作战,营造严管态势,壮大整治声威,对各种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非统一行动期间,各村(居)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人员上路设卡,在禁行区域全天候、全覆盖地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营造和谐氛围
继续发扬整治异地摩托车工作中先礼后兵、广泛宣传的成功做法,发起更强大的舆论攻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本地摩托车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彰显镇委、镇政府“治摩”的坚定决心和各级领导干部亲民安民的良好形象,消除群众的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争取民心,鼓舞士气,营造“和谐治摩”的氛围。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2007年12月下旬)
拟于2007年12月下旬,由镇“治摩办”牵头,按照镇委、镇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整治本地摩托车的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通过量化考核评比,对整治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推动全镇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实施全面“治摩”,是我镇五年内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我镇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关键,事关经济社会双转型,事关我镇城市发展升级,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对于整治异地摩托车,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意义更大、压力更重、困难更多。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把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定不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镇的统一布署,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统筹安排、周密布置、扎实推进。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一是要明确职责,分解责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和部门联动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实行领导包干制,镇包村(社区)、村包组、组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量化考核,互相促进。镇“治摩办”要及时汇总和通报各村(居)委会提前报废摩托车、帮扶“摩的”司机就业、查处违法车辆的情况,并作为评价各村(居)委会“治摩”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各类情况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信息互相沟通,经验互相借鉴,工作互相促进。
(四)严格执法,文明执勤
在整治行动中,执勤、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查处摩托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公路“三乱”和其它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关注民生,积极维稳
整治本地摩托车牵动千家万户。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执政为民,切实关注民生,大力发展公交事业,积极帮扶“摩的”司机就业转型,努力把整治本地摩托车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整治本地摩托车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治摩”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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