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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晋副局长在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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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 落实责任 夯实基础
确保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在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晋
(2010 年 5 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冶金机械等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2009年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10年主要工作;动员各级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认真开展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坚定信心、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确保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2009年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09年是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加强,企业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提高。
    (一)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全年未发生一起死亡6人以上事故,完成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去年11个市安监局均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模范企业;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创新先进单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集团山西分公司等省属重点企业和驻晋中央企业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冶金、机械等行业还有许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也受到省政府或省安委办的表彰奖励。特别是中阳钢铁公司董事长袁玉珠,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标兵,省政府奖励十万元。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9年,根据省政府3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摸清了企业底数,实现了分类监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过程中,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县级政府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在此基础上,省局抽调22名各市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邀请29名专家,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对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企业进行了检查。全省共检查企业86222个,其中:机械制造企业2678个(一类:40个、二类:98个、三类:2540个),轻工企业1896个(一类:69个、二类:131个、三类:1696个),纺织企业220个(一类:4个、二类:18个、三类:198个),烟草经营单位2729个(一类:87个、二类:117个、三类:2525个),商贸经营单位78699个(一类:3903个、二类:6126个、三类:68670个)。对一类企业,全部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对二类企业,全部列入停产整顿名单,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三类企业,全部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加强日常监管。按照“三落实”要求,对上述“三类”企业的监管责任已全部落实到安监、消防、烟草、中小企业局、经贸、商务、工商等监管部门,并落实到这些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
    2、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开展。
    一是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了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各级安监部门和监管人员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了各企业取得有关证照情况,规章制度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的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10项内容。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下达执法文书4458份,经济处罚36万元。晋中市榆次区政府下发文件授权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实施行政执法,构建起了全社会抓安全的网络格局,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推动了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各级安监部门和监管人员加大了排查治理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共查出各类隐患80064条(其中:立即整改49732条,限期整改30332条)。省局抽调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和省级专家,对重点监管的14个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出各类隐患283条,全部督促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太钢检查出23项较大事故隐患,累计投入资金5800.7万元进行治理,治理率达100%;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共查出27条较大隐患,落实资金52.92万元,保证了整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完工。三是推动了宣传教育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培训。省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共培训160多人,并印制《专项整治工作文件汇编》200余册,保证了全省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各市、县政府、安监部门也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专项整治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培训班。各企业积极组织各类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政府部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增长了安全生产知识,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搞好专项整治奠定了基础。各级政府注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将排查摸底的“三类”企业名单在当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太原市、朔州市政府要求本市重点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期间,检查组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向社会公布,欢迎群众监督举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
    3、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推进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以及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建立了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约谈等机制。各级、各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了有专业知识的监管人员,配备了执法车辆和其他办公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企业基层基础工作。
    (三)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治理行动取得成效
    根据国家总局在全国开展“三项行动”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去年省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治理的通知》,对冶金有色行业进行了治理。采取由地市组织,治理情况报省局,省局组织对个别重点市进行抽查的方式,对全省各冶金、有色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通过普查,摸清了企业数量、企业种类、生产规摸、企业人数以及企业分布等基本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约有907个,从业人员约有330835人。其中,冶金企业246个(炼铁110个、炼钢34个、铁合金冶炼38个、钢压延加工22个、其他50个),大型企业17个,从业人员161919人;有色企业117个(铜冶炼3个、铝冶炼33个、铅锌冶炼7个、其他74个),大型企业9个,从业人员73108人;建材企业544个(水泥制造202个、水泥制品制造77个、建设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7个、平板玻璃制造5个、其他224个),大型企业1个,从业人员95808人。上述三个行业企业主要分布在太原、大同、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等市。治理过程中,对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提请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关闭取缔;对合法生产但存在隐患和问题的企业,督促其进行了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了停产停业整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了日常监管,专项治理行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四)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等规范要求,省局和各市局积极推动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各联动检查组利用对机械制造等行业专项整治第三阶段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的机会,每到一个企业,都提出了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太原市督促指导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标准化复评工作,通过国家总局核准,达到国家一级机械制造企业标准;督促指导山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标准化复评工作,通过省局核准,达到国家二级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大同市继续推进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大同爱璧玺铸造公司、大同ABB牵引变压器有限公司开展复评工作,通过省局核准,达到国家二级机械制造企业标准。阳泉市督促指导阳泉水泵厂开展标准化复评工作,通过省局核准,达到国家二级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太钢集团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和《考评标准》等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太钢第二炼钢厂通过国家评审,达到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标准。
    通过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同志们,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其中凝聚着今天在座的各级安监人员以及各位企业领导的辛勤和汗水!省政府、省安委会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对其中一些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在此,我希望大家以此为动力,不骄不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目前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治理行动,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面临着许多挑战,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2009年我省八个行业共发生事故25起,死亡3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整个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6%和25%。事故死亡人数排在道路交通、煤矿、建筑等行业之后,处于第四位,在工矿商贸企业中排第二位,高于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其中,冶金行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1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冶金、机械等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8%和38%。较大事故也时有发生,比如,2009年8月24日,临汾市志强钢铁公司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死亡3人,受伤3人。9月18日,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这两起事故受到国家总局的通报批评。今年以来,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又发生两起死亡事故, 5月15日18时10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一人;5月17日22时45分,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侯马冶炼厂发生了循环水泵爆炸事故,造成现场3名维修人员死亡;目前,两起事故正在调查中。在轻工行业,近年来,我省也有发生事故的案例,2008年12月9日,晋中市华润雪花啤酒(山西)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安装工程,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3人硫化氢中毒死亡。我省商贸企业前几年也发生过节日促销拥挤踩踏死亡事故。
这种状况反应出从政府监管到企业自身管理都存在很多问题。
    (一)政府部门监管体制不顺,重视不够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市、县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力量得到加强,但目前的状况还不能适应监管工作要求。一是一些安监部门和监管人员在认识上存在差距。一方面认为冶金、机械等行业不是高危行业,出不了什么大事故;另一方面,由于对冶金、机械等行业没有安全许可,一些基层安监部门对这类企业不知道如何管,没有抓手,对这些企业的日常监管上投入的精力较少。二是监管力量相对较弱。一些市、县安监部门由于人员编制相对较少,主要精力放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监管上,对冶金、机械等行业的监管人员市级安监部门还有一两个人专职或兼职负责,多数县级安监部门没有专职管理人员,由于企业数量较多,现有的监管力量顾及不到那么多企业,所以对这些企业出现监管欠账。三是监管体制理不顺。目前,国家和省都把冶金、机械等八个行业的安全监管明确为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行业,但各市县的情况却不尽相同。据了解,目前,11个市中太原、吕梁、运城、晋城、长治5市已单独设立了监管八个行业的机构;晋中、临汾2个市待“三定”方案批准后,也将单独设立监管机构;其他4个市监管科室仍然分设。有些县明确安监部门负责这些行业的监管,有些县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在中小企业局、经贸局或商贸局等,安监局对这些行业实施综合监管。这种体制有利于加强政府部门对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有效解决了县级安监部门监管人员不足、监管力量不够的问题,但是也存在上下工作安排渠道不畅、工作落实受影响的问题。四是监管工作相对滞后。比如安全标准化工作,我们参加全国会议时了解到,辽宁省多年来共创建冶金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24家、二级168家、三级181家;吉林省目前已有42家机械企业达到一级标准。而我省从2005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来,机械制造行业只有4家一级标准化企业,7家二级标准化企业,冶金行业只有1家一级标准化企业。再比如“三同时”工作,目前省局按国家要求履行了“三同时”监管职责,开展了“三同时”备案工作,多数市、县安监局“三同时”监管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二)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差,安全投入欠账多
    一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的不够、掌握的不多,普遍认为本企业不是高危行业,事故发生几率低,因此,在管理上存在随意性,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不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个别企业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二是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或者制度操作性、适用性不强,还有一些企业虽然有制度,但没有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三是一些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没有检查纪录、例会纪录、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等。四是大部分企业没有按要求设立安全专项资金;五是一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六是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不全;七是一些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八是职工习惯性违章问题比较突出,从业人员不能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操作规程作业等现象时有发生;九是有些具有较大职业危害场所的企业,多数未进行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严重。十是很多企业未按国家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手续,企业建设项目立项和设计不规范、工程监理不到位、施工质量差、管理不规范,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和使用等现象较为普遍,许多新建厂房安全设备、设施先天不足,在源头上埋下了隐患。如此等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较多。
    2010年,伴随着经济的复苏,内需和出口业务的加大,势必带来冶金、机械等行业生产任务的繁忙,也将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带来新的挑战。为此,我们要提高对做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监管,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维护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我省2010年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王君省长在讲话中指出了今年的主要奋斗目标: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要继续下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二是要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王君省长的讲话为我们做好今年的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冶金机械等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以“杜绝6人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和安全监管责任‘三落实’”为手段;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保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理顺监管思路和渠道,坚定信心和决心、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实现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冶金、机械等行业虽然未被列入高危行业,但也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对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防止出现忽视或轻视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的倾向。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近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特别是冶金行业也是危险性很高、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所以,我们应该把冶金机械等行业定位为“不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行业”。各级安监部门要本着“没事当有事,小事当大事,别人的事当自己的事”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努力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理顺思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一是要理顺监管渠道、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针对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的特点,以及目前面临的形势,省局印发了《2010年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转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指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思路。各市、县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出台相应的文件,指导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
    为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国家总局调整了原有的监管结构和力量,于2009年3月成立了监督管理四司。省局也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于2009年12月成立了监管四处。从国家到省一级,都单独设置了监管机构直接监管这些行业,配备了监管人员,监管工作得到了加强。为确保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市、县局要根据监管工作需要,明确监管冶金、机械等行业的科(处)室,理顺市、县安监部门的监管渠道,进一步明确各级安监部门监管职责。
    同时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晋证办发〔2004〕79号和80号文件精神,理顺和明确冶金、机械等行业省属重点企业和驻晋中央企业的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做到监管责任无缝隙衔接。
     二是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和监管责任“三落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91号)要求,3月12日,省局印发了《关于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组织推行冶金、机械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组织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把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向政府、广大职工和社会公开承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冶金、机械等行业的每一个企业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即监管责任“三落实”,并借鉴煤炭系统的监管办法,推行安全监管“五人小组”,落实对企业的安全包片监管责任,确保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目前省局直接监管的22家冶金、机械等行业省属重点企业和驻晋中央企业法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已全部签订完毕,对每个企业监管责任“三落实”也已明确,并在山西日报上进行了公示。但是,从目前收集掌握的情况看,有些市、县该承诺的企业还没有完全承诺,有些市县监管责任“三落实”还没有全部落实到位。下一步,各市、县安监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对监管责任落实到安监部门的,由安监部门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承诺,对地方政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其他部门的,要督促其他监管部门尽快完成承诺和“三落实”。这项工作要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由安监部门收集汇总承诺和“三落实”情况,上报省局,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三)加强领导,搞好整治,务求实效
    去年机械制造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我们要再接再厉,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在继续深化机械制造等行业专项整治的同时,全面做好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为使专项整治取得更好实效,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全省方案,研究制订本市、县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安排三个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本单位及所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县要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态。各级安监部门要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培训,促进安监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深刻领会专项整治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二是要全面检查,分类整治,努力消除隐患。
    各企业要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落实。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县级人民政府要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整治,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的一类企业坚决取缔关闭、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二类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三类企业加强监管。各市政府将本辖区内所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的排查情况要按要求汇总并经分管市长签字后于6月30日前上报省专项整治办公室。
    从7月份开始进入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阶段。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我们还要从各市抽调分管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叉分组,吸收被检查县安监局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对每个市、县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政府部门是否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是否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否对企业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分类整治,并对照标准对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进行了评级;是否对所有列入关闭、停产整顿和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对每个市、县排查公示的“三类”企业进行分类检查,对一类企业抽查30%,对二、三类企业100%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企业自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各类问题是否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是否制订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对企业周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和避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要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各市、县安监局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电脑及其他设备要配足配齐, 改善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对所需资金要认真核算确保到位,保障本年度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企业要统筹安排,加大专项整治资金投入,确保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搞好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法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加大应急救援投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提升企业应急救援水平。
    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将及时掌握各检查工作组和各市、县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检查工作组每周向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四)抓好源头,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一是要着力做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严把源头关。
    “三同时”制度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针对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的特点,省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下发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办法,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防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先天不足。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职责,对未严格履行“三同时”备案手续的建设项目,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加强监管。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存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保证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对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要做好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工作,防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欠账,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是要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今年4月15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基本规范》的发布与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今年3月24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重点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43号),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走在了各市的前列。为推动标准化工作,张根虎局长在朔州市政府文件来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标准化建设是安全生产根本措施,也是我省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张局长的重要批示我们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作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首先必须有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目前,冶金行业,国家安监总局已出台《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和《考评标准》等规范。机械制造行业,国家安监总局已出台《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等规范。烟草行业,国家烟草专卖局已出台《卷烟工业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准则》等规范。有色、建材行业,目前国家总局还没有制定下发全国统一的标准,为此,省局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山西省有色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办法(试行)》、《山西省石灰、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办法(试行)》和《有色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单元》、《氧化铝安全标准化生产单元》、《电解铝安全标准化生产单元》、《铜冶炼安全标准化生产单元》、《建材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单元》、《石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生产单元》、《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生产单元》等7个方面的安全考核标准,这次会议上印发给大家再广泛征求一次意见,会后尽快修改完善后下发试行。待国家总局制定下发了这两个行业全国统一标准后,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轻工、纺织、商贸行业,拟选择生产工艺相对先进,安全管理基础水平较好的大型企业(单位)做为试点,由企业制定内部安全标准化办法(试行),先行开展标准化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拿出省里的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试行),争取明年在全省相关行业中进行推广。
    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深化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在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这几个行业全面展开。
各市、县安监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化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对专项整治排查出的三类企业(包括去年专项整治排查出的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和今年正在进行排查的冶金、有色、建材企业),都要对照标准,首先由企业进行自主评定,然后根据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向负责监管的安监部门申请评审。对达到三级标准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或依托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进行外部评审和公告;对达到二级标准的企业,上报省局,由省局组织评审和公告,达到一级标准的企业,上报省局,省局组织评审后上报国家总局评审和公告。
    各级安监部门要按要求对达到不同等级标准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比如对不同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即对达到一级标准的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二级标准的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三级标准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加强监管。对经标准化评审达不到三级以上标准的企业,即为不达标企业,由当地安监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并加大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整改后争取达到三级标准企业。
    安全标准化的公告要抄送同级发改委、经信委及有关银行,对安全不达标的企业或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在新建项目的核准、备案及银行贷款等方面采取制约措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并将其逐步引向深入、纳入正轨,持续改进,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工作,提升相关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针对一些地方安全监管人员知识缺乏,不能适应监管工作要求的现状,省局将组织相关的培训班,对监管人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解决安监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的“三大员”,即厂长(或经理)、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具备相应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使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所需知识和能力。
    (五)认真执法,加强督导,防范事故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省局下发了《关于落实2010年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晋安监管四字〔2010〕1号),开展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县级安监部门要制定严格的执法计划,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编制详细的检查方案。要全覆盖、无缝隙、无一遗漏的对监管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的行为。
    同时,要根据冶金、机械等行业特点,督促指导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和遏制事故。针对冶金行业炼铁和炼钢单元易发生喷溅和爆炸事故等特点,督促企业认真排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事故隐患,加强煤气、制氧等用气环节安全管理,严防煤气泄漏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动火等危险作业环节审批、监控制度,严防有色行业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对建材行业水泥制造企业要严防生产过程中灼烧和清库过程中坍塌等事故发生。对机械制造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对商贸企业节日商业促销活动频繁等经营特点,督促企业制定相应措施,防止人员拥堵、踩踏事故发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商场、市场等经营单位搞好火灾隐患的排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防窒息、中毒等事故发生。
    要严肃对待事故,每起事故发生后,各市、县都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事故等级,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适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和现场警示会,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归纳、分析,针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原因,找出共性的、规律性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防范事故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要严厉打击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里。
    (六)清正廉洁,务实为民,争做卫士
    积极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各级安监部门、安监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树立敢抓严管的执法形象、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清正廉洁的自律形象。争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促进安监机构和安监队伍的作风建设。
    同志们,我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定信心,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务求实效,不断促进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为全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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