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200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区)和县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全和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省委工作会精神,切实抓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
“双节”期间,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单位要深入到困难企业和受灾乡村、贫困乡村,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着力解决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农村五保户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人事劳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要继续抓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要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社会生活保障金,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乡(镇、区)和民政部门要安排好受灾乡村、贫困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安全过冬,春节前要把冬令救济等款物落实到村到户。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用于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资金投入,并加快资金调度,及时将这些资金拨付到位。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送爱心活动,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县直“结对共建”单位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过好节日,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各乡(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特点,组织好市场供应和文化娱乐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节日期间群众的多方面需要。
工商、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对食品卫生监督及畜禽屠宰管理,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进一步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组织安排文艺团体深入乡村和生产第一线慰问演出,为群众送去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要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加大对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制止腐朽文化的传播;要坚决制止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坚决禁止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坚决取缔危害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三、厉行勤俭节约,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纪律。
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互相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严禁用公款印制、发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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