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参与赌博。
严格车辆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公车旅游。
县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坚决制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引导广大居民和群众合理消费,杜绝铺张浪费。
四、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要认真贯彻12月14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
节前,各单位要深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对查出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消除隐患。
县四大班子领导要深入分包乡(镇、区)和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的监督管理,重点解决车辆的超载、超高、超重、超速问题,防止交通运输恶性事故发生,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以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重点,对医院、商场、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林业部门要注意抓好山林防火,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宣传、文化部门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文化娱乐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和我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各乡(镇、区)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的动向,防止其在节日期间闹事、搞破坏活动,并对发现的苗头,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要集中整治治安乱点,对城区繁华地段、商贸区、城区各村庄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对流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消除治安隐患;要严格枪支弹药的管理,对关键设施和要害部门要加强保卫力量,坚持昼夜巡逻;要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部门等重点要害部门、公共场所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
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要尽快制定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众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到问题一旦发生,领导干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五、切实搞好“双节”期间的生产经营,努力做到过节生产两不误。
各乡(镇、区)及各涉农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麦田管理,组织动员群众搞好小麦浇水、中耕、施肥工作。
各企业以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搞好今明年生产衔接,抓好生产的组织、安排和调度工作,努力实现首季开门红。
凡产品销路好、效益高以及生产连续性较强的企业,都要坚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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