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中小学生
辍学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来,我镇在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绩。但是,初中生辍学现象仍然存在,并且有上升趋势,影响了“双高”普九的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切实控制农村中小学学生辍学,推进全镇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现提出以下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治教。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首先是镇政府和各行政村的责任,也是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各行政村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控制中小生辍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解决中小学学生辍学问题;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制观念。每年4月为全镇《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月,每年9月第一周为“确保学生入学周”,各村、学校要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调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校学习。
2、落实控制学生辍学责任。镇政府将建立和落实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双线”目标责任制,即镇政府与各开发区、村,镇教委办与各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镇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各村、各学校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通过各种力量控制学生辍学。对辍学指标超过规定标准的村,在评选先进单位时一票否决。镇教委办要强化学校、教师的责任,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在学校,校长是制止辍学的第一责任人。对辍学指标超过规定标准的学校,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评优选模时予以一票否决。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制止辍学责任制,实行不因教育内部原因使学生辍学承诺制。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价值观、世界观。对于因歧视、羞辱、体罚造成学生辍学的教师,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于因各种原因,劝说迫使学习困难或问题学生退学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定为不合格教师或予以解聘。
3、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禁各种名目的加班加点,严格执行有关考试及学生作业量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殴打、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各学校要积极探索以因材施教为主旨的“三必三选”教学制度,即课程的必修和选修,作业的必做和选做,考试的必考和选考。适当降低文化课考试及格的门槛,为学业后进学生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
4、建立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树立一切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出发,坚持“转化一个后进生与输送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保证一个‘学困生’完成学业与向上输送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积极进行“学习困难学生转化”研究,全面推行因材施教,大力推行分类施教的异步教学。严禁歧视和体罚“后进生”。教师要关怀每一个学生,使包括后进生在内的所有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和进步。
5、加大贫困生救助力度。镇政府设立“中小学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各村也应设立相应的救助机制。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贫困生救助活动,创造条件,拓宽助学金来源渠道,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要认真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减免杂费制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切实通过“奖、助、补、减、免”等助学手段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6、完善和强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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