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站(点)应加强对小组长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使之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为烤烟生产服务。
4、小组长主要职责及分阶段的考核情况应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5、站(点)长对大组长的考核管理办法和大组长对小组长的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生产阶段的烤烟小组长的聘用名单须于2005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公司生技科,烘烤阶段的小组长聘用名单须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公司生技科,且必须以文字形式报送,否则取消该站(点)的小组建设经费(相关表格附后)。
此通知
2005年3月19日
附件1:小组长聘用名单(生产阶段)
附件1:小组长聘用名单(烘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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