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恢复重建的各项具体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建博任组长,政府县长祁岷青,县政协主席宋小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瀚东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政府县长祁岷青任总指挥,指挥部由13个工作组组成:1、农村灾后重建工作组;2、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组;3、宣传及社会事业组;4、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组;5、工业企业恢复生产组;6、财税增收组;7、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组;8、维护社会稳定组;9、督查调研组;10、严明纪律组;11、灾情信息收集组;12、物资捐助和发放管理组;13、物资发放督促检查审计组。各工作组都由一名分管工作的县委常委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工作的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发改委要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总体布局,分类指导,精心编制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积极向上级主管汇报,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按照项目立项程序,协助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搞好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
2、财政局要开源节流,紧缩一般性开支,压缩不必要开支,积极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好用好上级安排的财政恢复重建资金,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拨付到位。
3、民政局和各乡镇要把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吃、穿、住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做好受灾人口的核实,及时安排发放救济粮款;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暂时无栖身之处的受灾群众,要采取投亲靠友等应急措施,确保每一位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同时,要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捐款捐物活动的组织和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4、建设局要在搞好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城区居民住宅楼维修加固和新建办房屋规划选址的同时,科学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易地搬迁和就地重建农户的村庄及住宅规划。
5、交通局要搞好受损公路和桥梁的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6、水利局要抓紧抢修水毁塘、库、堰、渠、堤防护岸工程和城乡供排水工程等水利设施,要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为防汛保安及抗击可能出现的高温伏旱做好准备。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险塘险库及洪水易发地段的监控和管护,确保安全度汛。
7、教育局要对学校危房采取排危措施,确保高三毕业生能够正常上课,其他各年级教学活动能够够逐步恢复。
8、经委和乡企局要积极支持受灾工矿商贸企业恢复生产,厂房受损的要尽快除险加固,设备受损的要尽快维修或更新,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9、国土资源局要及时调整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灾后重建和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对已确认的次生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加强监测,强化预警预报、疏散避险、应急治理等工作,确保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在全县开展一次地灾隐患拉网式排查,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
10、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部门要及时抢修供水、电力、通讯、广播电视传输等设施,确保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正常供水、供电、通讯畅通、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
11、卫生局和疾控中心要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做好抗大灾、防大疫的各项工作。要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疫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切实做好水源保护、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2、农牧局和各镇要尽快抢修地震毁坏的农业设施,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及时调运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
13、商务局要确保救灾物资和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避免因灾出现供应严重不足、物价快速上涨等情况。工商局、物价局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14、审计局和监察局要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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