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检查评议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1、暗访检查。各级行评办组织评议代表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的服务质量、执法情况、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暗访,并记录相关情况。
2、问卷调查。各级行评办组织评议代表到参评单位检查卫生行业作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调查单位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和评议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3、整改评议。各单位对上级部门下达的《整改督查通知书》内容,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区行评办组织评议代表对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议。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评议活动结束后,被评议单位要认真总结评议情况,写出评议工作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报区卫生局。全面报告本单位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群众对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分析本单位在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和下一步的治理措施。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11月1日-2009年6月30日)
1、各级行评组织以书面形式向各参评单位反馈评议情况和意见、建议等评议结果。
2、各单位认真对待民主评议行风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写出整改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区卫生局。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列为区委、区政府表彰候选对象。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将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实行一票否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医院活动的领导,区卫生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民主评议医院活动,各单位她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抓出成效。
(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机关作风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制度和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务求实效,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行业的满意度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各医疗单位单位要与“两好一满意”活动、医院管理年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评议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努力把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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