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进行监督并了解掌握,也要讲究原则和把握尺度。因为领导干部在工作之外也是普通一员,也有与家人、亲属及朋友在闲暇时间享受生活快乐的权利,有自由选择、支配业余生活的权利,过于低估领导干部的觉悟,把领导干部当作对立面来进行监督,或什么事都要监督,那就超出了对权力进行监督的范围,失去了监督是对领导干部关心、爱护的意义。
3、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活动,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组织开展活动,从时间上讲,分为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从内容上说,可安排学习、讲座、报告,唱歌、器乐、书法、棋类等比赛活动。在八小时内组织活动,可引导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内容,目的是把他们在闲暇时间做其他活动的兴趣吸引到这方面上来;在八小时外开展活动,可为领导干部提供参加业余活动的机会,丰富业余生活;也有助于改变一些部门、组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放任不管的现象。当然,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可倡导但不要求必须参加。丰富的业余生活不仅能促进领导干部良好生活方式的建立,而且还能使气氛活跃起来,促进工作、提高效率。在组织开展活动方面,单位领导应在提供活动场所、运动器材、时间安排方面给予支持。
4、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出现违法乱纪现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方面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等等。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很多规定或条款执行得却不好,有的甚至没有执行。就拿对公共财物的管理来说,贪占便宜、“吃”公家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因此,有了好的制度、规定,也需要落实好、执行好。在生活方式方面,执行好制度、按照规定去做,就可保证领导干部的生活方式是健康的、文明的、科学的。
5、切实减少领导干部的应酬活动,解决公款消费问题。目前,许多领导干部深感应酬多已成为沉重负担,但减少应酬只能靠组织、靠制度。因此,从组织、制度方面,一是可成立一个专门组织或在某一部门内增加一个职能来统一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与下级的工作关系。采取联合的方式,一同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这样就可减少到下级检查的次数。二是切实改变公款消费问题。要完善已有的规定或重新制订,明确规定应酬中的费用哪些由公家承担,而哪些则由个人承担或个人必须承担多大比例的部分。否则,公款消费的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应酬多的问题也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解决上级部门到下级检查时所支出费用由谁出的问题。目前,一些部门到基层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时,大多都要由基层招待。不仅费用的“大头”由基层承担,而且也大多由基层领导作陪。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应制订一项规定:不论上级到下级,还是同级之间的横向交往,谁开销的费用,就由谁支付,以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做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必须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出差补助和差旅费报销的规定。
6、切实关心党员领导干部的健康状况。一是对领导干部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二是坚决执行休假制度。在此方面,要特别关注苏木乡镇等基层的干部。
――从社会方面,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为领导干部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1、净化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大环境好,人们就可安居乐业。反之,各种不良风气盛行、社会秩序混乱、治安状况差,人们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因此,净化社会环境,必须对一些部门、行业的不正之风进行治理整顿,规范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秩序得到规范,人际关系便可理顺。尤其要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整顿力度,规范其经营范围、方式,使人们有一个能够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必要的活动场所。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给予大量的投入。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质文明不同的是,其产出或所发挥的作用是无形的,也是难以估量的。切实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就必须在社区或居民区内有规划地提供和建立可供人们进行活动的空间和场所。同时加强对这些活动场所的管理,使之为人们的业余生活提供有效的服务,达到把人们的业余生活丰富起来的目的。发挥文化对物质文明建设、对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促进作用,必须要有一定的载体。这个载体中就包含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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