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实施“全民创业”,是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面实施“三大要务”、认真落实市委“五个加快推进”的重要举措。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XX经济建设,投身创业实践,加快和谐XX建设,现就我县实施“全民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创业目标
1、实施“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实施“全民创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富民惠民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和谐XX的必由之路。实施“全民创业”,有利于调动全县人民的创业积极性、创造性,使创业者的创业才智变为创业实践;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实施“全民创业”作为建设和谐XX的战略举措,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发全县人民创业的动力和热情,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创业、各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
2、实施“全民创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XX为主题,牢固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的理念,进一步创新机制、创优环境、创办实业、创造财富,动员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增收,努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3、实施“全民创业”的基本思路。积极营造全民创业环境,引导百姓创家业,鼓励能人创新业,扶持个体户创企业,支持企业创大业,以创业推动发展、带动就业、加快致富、促进和谐。实施“全民创业”要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创业与提高劳动者素质相结合、与培育市场主体和企业家队伍相结合、与发展优势和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创新信贷体系相结合、与建设诚信社会相结合、与完善扶持政策相结合。
4、实施“全民创业”的目标任务。经过4年左右的努力,在XX发展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培育一批创业有成的企业家,使全县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到201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GDP的比重达到60%以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达到1.15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500元。
二、强化宣传引导,弘扬创业精神
5、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开展实施“全民创业”主题讨论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倡导“实干创业有功、合法致富光荣”的价值观念,发扬敢闯敢试、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创业精神,彻底破除因循守旧、求稳怕乱的保守观念和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自满思想,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县人民的创业热情,使每个人都有创业的冲动和创造财富的抱负,使创新、创造和创业成为XX人文精神的主流。
6、积极营造创业氛围。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主题宣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积极培育和扶持创业典型,多视角、多层次、有深度、有力度地宣传创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从而激励一批人,调动一群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褒奖成功的和谐创业氛围,让投资者感受到“进了XX门,就是XX人;来到XX县,事情就好办”。
三、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创业主体
7、扶持下岗失业人员立志创业。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相关部门发放2万元以下的下岗职工小额贴息贷款,3年内免缴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达到职工总数30%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可以办理100万元以下的财政贴息贷款。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在2008年12月31日前经审批后,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8、引导农民勤劳创业。在农村大力开展“农民创家业、能人创产业、个体户创企业”的创业活动,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以建设“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为抓手,大力发展蚕桑、生猪、小家禽、林果等特色产业,充分利用闲置的集体资产,培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对农村经纪人、营利性合作经济组织,1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免予工商登记,引导农民通过开办家庭养殖场、专业运输等形式进行创业。在公路沿线等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支持农民开办农家乐。积极培育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完善培训―输出―维权―保障―创业五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按照《四川省劳动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善信息收集、发布、培训、维权等劳务输出服务体系,规范劳动力市场。农民进城镇经商办企业,户口可以迁入城区,为农民“走出去”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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