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是一个水库移民大区。为切实帮助我城区水库移民实现就业再就业,妥善解决好水库移民基本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库区移民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广西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11号)和《A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AA市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劳社字[2008]16号)精神,结合城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水库移民的涵义
水库移民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自治区在AA市辖区内兴建的大、中、小型水库(含水电站),土地受淹没需搬迁安置的农民(含迁入移民)。
二、目标任务
培训目标:2008年对1270名(各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愿望的水库移民普遍进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就业目标:通过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促进水库移民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就业的标准是:被用人单位招聘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当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应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培训对象及认定程序
服务对象:具有我城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0周岁,女:16―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培训就业愿望的水库移民。
认定程序:由水库移民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报镇政府审核并予以公示后界定,并报城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劳动预备制培训。采取“普通中学+培训机构”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模式,对水库移民的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无法继续升学的,采取直接增加职业技能教育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由普通中学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双证”。培训时间要结合实际灵活确定,原则上按400―500个学时设置,知识培训与操作训练课比例原则上按3:7安排。
(二)转移就业培训。鼓励开展订单定向的劳务转移培训模式,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水库移民在当地培训,掌握基本技能后,转移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职业资格培训,集中补贴资金培养初、中级技能劳动者。培训主要以市场急需,短平快的培训项目为主,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形式,以实用够用为主,紧紧围绕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进行培训。
(三)技能提升培训。采取“用工企业+培训机构”的技能提升培训模式,对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或行业,支持其利用自身的场地设备组织培训,或者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制定培训方案,开展联合培训。
(四)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培训,并按照SIYB项目技术标准实施。
五、工作步骤
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至2月28日)
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12月30日)
1.3月1日至3月30日,各镇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一是开展水库移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建立水库移民人力资源库。调查内容主要是水库移民人力资源情况、技能状况和就业愿望等。通过调查做到“五清四明”: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同时建立水库移民登记台账、职业技能培训台账、转移就业台账等。二是开展企业用工、劳务输出调查工作,建立企业用工岗位资源库。通过调查掌握当地企业用工基本情况,掌握各类企业用工变化状况及要求。
2.3月16日至12月30日,各镇组织开展培训。水库移民培训依托市、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和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按照以技能培训为主,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的原则就地就近组织开展。对培训合格者,颁发《广西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