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努力打造“有纠纷找司法”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名片和品牌。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工作目标要求,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核心内容,认真研究社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利益纠纷,努力使“有纠纷找司法”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品牌,成为构建和谐xx的亮点。
四、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1、县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股。
2、抓好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良好氛围,做到让党政领导和各级机关知情,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让全系统人员参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辖区主要交通要道、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场镇、社区、村组等显明位置,制作和悬挂“有纠纷找司法”永久性巨幅宣传标识,印制“有纠纷找司法”宣传品,向社会散发,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
3、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充实调整好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和完善调解指导、调解工作、人员培训、个案补贴、以奖代补等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励大调解格局有序运转。
4、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抓好干部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各司法所和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有纠纷找司法”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氛围。
5、抓住主要矛盾,把握调解重点。针对当前社会矛盾所具有的动态性、可变性的特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联席分析会,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网络的作用,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信息,把握工作主动权,做好超前化解工作。对群众所关心的、社会所关注的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调处并上报相关部门。
6、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做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先锋队和主力军,紧紧围绕“依法、诚信、公道、廉洁、援助、和谐”主题,深入开展好“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法律六进”、“援助心连心”、“连心知心信箱”等活动,真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促进xx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要健全社情联席分析、矛盾纠纷联动调处、重大案件快速反应等信息处理机制,做“有纠纷找司法”的领头雁和中枢神经,及时抓住和反馈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调处、事后有结果”,切实将“有纠纷找司法”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和出发点。
8、要紧紧围绕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主要任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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