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突出改革开放观念教育、改革开放成就展示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等重点内容,通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促进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切实履行职能,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总局将组织开展下列纪念活动:
(一)总局召开纪念大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牵头单位:办公厅会同人教司、机关党委、宣传中心负责;时间:2008年9月)
(二)研究出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专辑。(牵头单位:行政学院会同研究中心、工商学会等单位负责;时间:2008年9月底前)
(三)组织举办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成就图片展等纪念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厅会同人教司、机关党委、宣传中心负责;时间:2008年9月)
(四)撰写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史志(建国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30年)。(牵头单位:办公厅会同研究中心、中国工商出版社负责;时间:2008年底前)
(五)举办纪念座谈会。(牵头单位:工商学会;时间:2008年9月)
(六)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竞赛。(牵头单位:法规司;时间:2008年9月底前)
(七)组织协调媒体开展改革开放与工商行政管理30年成就系列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厅会同宣传中心、中国工商报社、中国消费者报社等负责;时间:2008年5-12月)
(八)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厅会同宣传中心、中国工商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工商学会负责;时间:2008年5-9月)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总局活动安排,分工负责,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切实把各项活动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
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时间紧,工作量大,覆盖面广,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纪念活动。总局组织的纪念活动要在总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总局成立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纪念活动的领导、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总局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东峰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厅主任滕佳材任副组长,法规司、人教司、机关党委、宣传中心、研究中心、工商学会、行政学院、中国工商报社、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滕佳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人教司、机关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纪念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有计划、分阶段的认真组织实施,使纪念活动既丰富多彩、又要扎实有效,确保每一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认真抓好督查落实与配合协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纪念活动的有序进行。要加强相互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全系统的整体优势。要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新建扩建纪念设施,严禁借纪念活动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制作发放贵重纪念品和摊派集资等,确保各项纪念活动健康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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