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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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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74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本着“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级各行政许可职能部门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主要内容

  行政审批“三集中”,是指部门内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专班)集中、各部门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专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项目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

  (一)部门内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专班)集中

  县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组成部门行政审批专班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行政审批专班应由部门素质高、业务精、态度好、责任心强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组成。各部门审批业务内设机构的调整待机构改革时统筹考虑规范。

  (二)各部门行政审批专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

  各部门行政审批专班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代表本机关承办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办件。因客观条件限制或特殊原因,无法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但审批项目多、办件量大的部门,经县政府同意,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大厅或办事窗口,挂县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并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工作考核。对审批项目少的部门或审批频率低、时效长的项目,通过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或“季节窗口”的方式,统一受理、送达行政审批办件。凡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受理和办理。

  行政审批工作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授权到位。分管负责人原则上应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无法到窗口现场办公的,应采用委托或授权的方式,由行政审批专班负责人直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具体承办中,必须确保审批、收费、盖章、证书制作及发放等各环节在窗口完成,必须确保行政审批专班依法运作,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部门行政审批专班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其他人事关系不变,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不变,原单位待遇不变,业务上接受原部门指导,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负责。

  (三)行政审批项目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

  各部门要结合县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要理顺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确保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环节在网上的正常流转。已有独立审批系统的单位,要积极与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实现系统接入,实现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尽快实现县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与县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为电子监察系统提供行政审批工作绩效评价的第一手资料。要定期发布电子监察结果,将部门行政效能考核予以排序并在媒体上发布,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二、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县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发文部署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

  (二)自报方案阶段。各部门根据要求对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梳理,拟定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及行政审批专班设立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部门职能调整的范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审批专班人员基本情况及审批工作流程。

  (三)分步实施阶段。各部门根据县政府审定的“三集中”方案意见,及时调整审批专班人员岗位,做到人员到岗、授权到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根据现有办公条件,统筹安排,积极主动地与各部门衔接沟通,安排部门行政审批专班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凡与我县经济建设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审批项目多、办件量大的部门,必须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或者“季节窗口”的部门也要同步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和权限集中工作,按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四)全面实施阶段。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班或机构改革后设立的行政许可部门,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经县政府同意设立的分中心正式运作,网上审批工作全面运行,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到位。

  三、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是县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及其部门职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更好地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决策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分工,协同配合。行政审批“三集中”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主动参与、积极推动。县编办负责开展部门整合审批职能工作,明确部门行政审批股(室)主要职责;县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复核确认;县监察局负责对“三集中”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并督办部门行政审批股(室)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负责拟定行政审批工作各项制度,接纳部门行政审批股(室)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做好进驻部门窗口的监管考评工作;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上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吕学锋任组长,县编办主任刘忠列、县监察局局长雷明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主任李作俊、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宋发智、县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伍学德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编办,刘忠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要明确专人负责,集中开展工作。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并妥善处理好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的关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三集中”工作推进到位。通过实施“三集中”工作,开创行政服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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