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清理缩减行政审批项目。要采取合并、取消等形式,全面清理和缩减行政审批事项。
2、实行行政服务承诺。各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保留实施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含备案、上报件、法定年检年审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以《行政服务承诺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行政审批要严格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问责”和“联审会办、缺席问责”制度。
3、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要推行“阳光政务”,防止“暗箱操作”,进一步完善站所集中“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体制机制,真正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
(五)整治政令不畅的问题
1、坚决维护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权威。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决议、工作部署,决不允许阳奉阴违、软顶硬磨,更不允许拒不执行。
2、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政策措施要宣传到位,增加政策的透明度。
3、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六)整治干部庸、懒的问题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深化权责对称意识,积极倡导爱岗敬业精神。
2、制定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将每个岗位的责任尽可能细化、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责任代价。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3、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建立并实施责任倒查制,工作出现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镇各单位、各村(居)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xx镇“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综合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2、各站(办、所)、各村(居)负责本地本单位的“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将各单位、各村(居)干部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将工作成效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因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及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1、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1)由镇纪委对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违规审批、政令不畅等行为进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对能够提供依法取得的录音、录像及其它书证、物证的举报投诉或实名举报投诉,镇“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必须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举报人。对情况复杂的,经镇“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对正在发生、情况紧急、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投诉举报事项,镇“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后应立即派人或责成相关单位赴现场处理。镇“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电子邮件箱,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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