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明显好转。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540起,死亡125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83%和16.8 %;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40.39%,比进度控制目标少278人。进入7月份,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1-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419起,死亡145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31%和17.20%。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多措并举抓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安排全年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省政府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二〇一〇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年初安全工作会议上,分管安全副省长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省政府各位副省长与各自分管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控制指标、年度重点工作和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了月通报、季发布、年中年终考核制度。各级安监部门不断强化“三项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阳泉市和晋城市按照财政收入的2‰、太原市按照1‰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太原市投资2800万元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四级信息网络,今年上半年配备了9辆监管执法专用车;忻州市狠抓乡镇安监站建设工作,增加330余人全额事业编制;阳泉市加快了应急中心建设,办公楼主体已完工,预计10月份投入使用。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1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在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目前,共有97561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占重点行业企业总数的84.36%。其中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烟草、建筑、消防、水利、军工、质监等行业企业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配齐配强“六大员”,非煤矿山配齐“五大员”(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其它行业企业也配备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全省各级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了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11个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全省有245座矿井达到一级或二级标准化矿井。朔州市政府下发《朔州市重点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七个重点行业210多个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全市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预计将达到60多亿元。
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实行“三落实”制度,把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全省共建立安全监管小组1194个,监管企业6719家。其中,市县政府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149个,对628座地方煤矿实行监管;各级安监部门建立了313个监管小组,对全省5082个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监管;省局对直接监管的129家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并在山西日报进行了公告。全省安监部门都制定了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省安监局对直接监管的140家企业,按照执法计划检查了118家,占年度目标的84.28%。各市县安监局对列入执法工作计划的企业也都检查过半。吕梁市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等六个文件,进一步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晋中市强化基层责任落实,着力推广网格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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